青島包裝設計公司食品標簽問題匯總
發布者:華鼎縱橫
發布時間:2021-04-25 22: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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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青島包裝設計公司項目組總結關于食品標簽食品包裝設計技術要求規范……
青島包裝設計公司項目組總結關于食品標簽食品包裝設計中常見的問題及技術要求規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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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產品商品名稱與真實屬性字號不同,如飲料產品的“氨基酸”比“營養素飲料”字號大,突出明顯的。
2:宣傳選用“名貴佐料”“珍貴調料”“五谷雜糧”字樣的,但配料表中未有體現。產品中有芝麻,但配料中并沒有標示含“芝麻”。以及在大米的包裝設計畫面中宣稱使用富硒米或東北大米實際僅為普通糯米的。
技術要求規范————
青島包裝設計公司項目組提示,應真實、準確,不得以虛假、夸大、使消費者誤解或欺騙性的文字、圖形等方式介紹食品,也不得利用字號大小或色差以誤導消費者。
3:產品中沒有添加某種食品配料,僅添加了相關風味的香精香料的,在產品標簽上應標示該食品實物圖案誤導消費者將購買的食品或食品的某一性質與另一產品混淆。
技術要求規范——————
不應直接或以暗示性的語言、圖形、符號誤導消費者將購買的食品或食品的某一性質與另一產品混淆。
4:宣傳療效、保健,如聲稱“提神、初腦”、“清熱解毒”
技術要求規范——————
不應標注或者暗示具有預防、治療疾病作用的內容,青島包裝設計公司項目組注意到很多產品容易在這方面做的不規范,非保健食品一定不得明示或暗示具有保健作用。
5:部分茶葉產品標簽內容寫在合格證上
技術要求規范——————
不應與食品或者其包裝物(容器)分離
6:標簽單一標示繁體字的,青島包裝設計公司項目組提示繁體字不屬于規范漢字。
技術要求規范——————
應使用規范的漢字(商標除外),具有裝飾作用的各種藝術字,應書寫正確,易于辨認。
7:使用了外文,但沒有標示對應的中文
技術要求規范——————
青島包裝設計公司提示,引種包裝要注意,可同時使用外英,但應與中文有對應關系(商標、進口食品的制造者和地址、國外經銷者的名稱和地址、網址除外)
7:拼音、外文字體大于相應的中文字體的
技術要求規范——————
青島包裝設計公司項目組提示可以同時使用拼音或少數民族文字,拼音不得大于相應漢字。
注意,所有外文 不得大于相應的漢字(商標除外)
9:強制標志內容的字體高度小于1.8mm .
技術要求規范——————
預包裝食品包裝物或包裝容器最大表面面積大于35cm2時,強制標志內容的文字、符號、數字的高度不得小于1.8mm.
10:內外包裝標示內容不一致。如生產日期標示不同:一個標180天,一個標半年。
技術要求規范——————
一個銷售單元的包裝中含有不同品牌、多個獨立包裝可單獨銷售的食品,每件獨立包裝的食品標識應當分別標。
11:外包裝未易開啟識別或透過外包裝物能清晰地識別的禮盒包裝,外包裝未標示所有強制標示內容。
技術要求規范——————
若外包裝易于開啟識別或透過外包裝物能清晰地識別內包裝物(容器)上的所有強制標示內容或部分強制標示內容,青島包裝設計公司項目組提示此種情況的,可不在外包裝物上重復標示相應的內容,否則應外包裝物上按要求標示所有強制標示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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